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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是-项保障我国农民居住权利的基本农村土地制度,具有社会性和保障性,在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着特殊性。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不断推进,对城乡统筹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但各种基础设施建设的扩大导致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不断的占用大量耕地,引发了很严重的人地矛盾。农村的“空心村”问题也日益严重,再加上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宅基地自由流转,因此导致了大量宅基地闲置,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宅基地旧的产权制度存在弊端,难以保障农民利益。为了解决土地供需失衡、资源利用不合理的问题,我国亟需进行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从而满足城市化进程中的建设用地需求,解决“空心村”造成的宅基地闲置浪费问题。因此,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合理分配土地资源,保障农民自身利益,促进新农村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城乡统筹的发展背景,以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绩效评估理论为指导,通过农户问卷调查,采用比较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以及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成都地区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绩效进行了评价,并分析了影响绩效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研究结论如下:(1)成都市通过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颁证”、“增减挂钩”、“土地置换”、“统规自建”等措施,对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进行改革,优化农村资源分配。(2)成都市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绩效总得分为64.589,表明改革后获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其中其中农村绩效得分为84.672,农业绩效得分为63.352,农民绩效得分61.893。由得分可知农村绩效得分最高,农民绩效得分最低,表明农村整体变化最为显著,农业方面较好。根据三个指标层的不同评价得分可看出虽然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带来了很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包括:新农村建设尚未完善;改革后农村环境变化对农户的工作、生活选择产生影响,造成了农户的不适应性,让改革推进受阻等。(3)为了进一步促进成都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提高绩效水平,本文提出对策建议包括:加强宅基地管理和产权制度建设改革;完善现代社区管理制度;因地制宜调整改革措施;增加农村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