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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于过往对于悲剧以及悲剧理论探讨的极端化走向,使悲剧以及悲剧理论的发展面临新的困境。其发展走势一方面呈现出哲学化,另一方面趋于泛化。对于悲剧与悲剧理论的探讨因理论的晦涩、枯燥与泛化后的去深度,形成鲜明的不协调,也正因此,悲剧与悲剧理论从文艺的核心问题走向边缘化。本文对于西方悲剧理论中悲剧制导因素的探讨正是基于上述这种悲剧理论发展的极端化走向而提出的。纵观西方悲剧理论中悲剧制导因素的历史,悲剧制导因素的研究都离不开两种方法论意义的维度,一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切入,着重研究社会历史条件对悲剧创作的影响;二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切入,着重从作为悲剧主体的人的本质属性中去寻找,悲剧制导因素理论分析就是要弄清这两者的特点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悲剧产生既受社会历史“他律”的制约,又受人性“自律”的支配,悲剧制导因素是按照“他律”和“自律”所形成的“合力”来运行的,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与普遍人性的合理需求共同作用的结果。悲剧的产生原因往往直接表现为由于社会和历史局限而产生的痛苦和磨难,但也深深植根于人性与生俱来的特征中。生存与死亡,理智与情感,理想与现实的冲突,长期困扰着人的内心世界,人的种种社会实践都会不自觉地体现这种矛盾性,而这些存在于人的自身的矛盾恰恰是构成了人类情感生活和实践生活的基本动力,推动着人去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实现自我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悲剧正是产生于人对这种社会历史给定限制的抗争和自身局限的超越活动中。本文基于悲剧理论发展的历史性立场,以悲剧的发生形态和悲剧理论的流变过程作为切入点,通过对西方悲剧理论的梳理,从社会历史和人性两个角度对悲剧制导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剖析了孤立和片面的认识对于全面理解悲剧制导因素的破坏性和阻碍性,从而倡导一种将悲剧文本与社会因素、时代因素等相结合的多维度视角来看待悲剧制导因素。与此同时,对于悲剧制导因素的意义与价值,从理论发展、创作主体、接受主体三个方面做出了阐释。从整体的悲剧理论发展看,它有助于悲剧理论的建构,从悲剧创作实践而言,它为悲剧创作主体提供有益的借鉴,此外,对于悲剧接受环节来说,它可以深化接受主体对悲剧的理解,从而实现对现实人生的把握与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