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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是全球性问题,也是长期性问题。即使在2009年宽松的货币政策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度依然很大。中小企业融资难不仅因为银行惜贷和资金不足,更是现阶段我国融资法律制度中诸多矛盾的集中表现。因此,立法者和政府应该制定怎样的融资法律制度来保障中小企业走出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融资困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本文结合法学、经济学的理论,运用了比较分析法、例证法等研究方法,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目前的正规金融融资和非正规金融融资的法律保障制度所呈现出的特征。在探讨不同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法律保障制度时,本文针对当前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制度之不足,从融资法律保障体系的构建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两个角度提出了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制度的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对中小企业界定标准的演变入手,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指出正规金融融资和非正规金融融资对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作用均不容小视。此外,通过分析得出中小企业多处于企业成长初期,企业特点与融资需求是影响中小企业其融资的重要原因,也是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制度的现实依据这一结论。第二部分,介绍了目前中小企业正规金融融资和非正规金融融资法律保障制度的现状,在此基础上,笔者逐一分析了不同融资模式法律保障之不足,着重分析直接融资(银行信贷)和间接融资(主要指资本市场)在市场准入门槛、市场监管、多层次市场构建上的立法现状及不足之处。此外,对当前我国普遍存在问题较多的民间借贷也加以分析,总结出我国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与法律制度、金融体制的发展不同步这一特点。第三部分,笔者运用比较法,分别介绍了美国和日本两国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法律体系构建和中小企业扶持方面的先进经验,以期借鉴。最终目的是为了对当前我国之不足找寻完善的途径。第四部分,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法律体系的构建及具体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两方面提出了建议。在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制定多个专门性法律,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体系;上市融资制度、风险投资制度、主办银行制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非正规金融融资法律制度以及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等七个方面的完善则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出发保障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