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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停板制度是各国证券市场运用最多的价格稳定措施之一,其主要作用是抑制股市过度波动,稳定市场。但作为一种人为干预市场的措施,涨跌停板制度可能会干扰正常交易,导致股价行为的扭曲,因此学术界对涨跌停板制度的实际作用一直有着激烈的争论。我国出于抑制股市大幅波动,稳定股票市场的目的,于1996年12月16日开始实施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该措施实行至今,其对我国股市的影响如何,是否真正起到了稳定市场、提高效率的作用,以及涨跌幅限制怎样设置更为合理,都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本文的论述在总结国内外学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展开,首先对涨跌停板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在国际上的应用进行了对比研究,然后基于ARMA-GARCH族波动率模型,选取1993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上证综指和实证成指的日收盘数据,以1996年12月16日为界将这些数据划分为两个子样本,对我国实施现行涨跌停板制度前后的沪深股市波动率进行实证研究,得出如下结论:我国现行涨跌停板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沪深股市的波动率,增强了沪深股市对利空消息的敏感度,但由于波动性外溢效应的存在,涨跌停板制度降低股市冲击波动持续性的作用并不明显。因此,尽管就目前而言,涨跌停板制度作为政府的一种市场干预手段是必要的,但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日益规范和成熟,涨跌停板制度也需同步完善,甚至可以考虑取消涨跌幅限制转而使用其他价格稳定机制,也可以将涨跌停板制度与其他价格稳定措施配合使用,以提高市场效率。本文总体上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思路;第二部分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涨跌停板制度的研究动态,并进行小结和评述;第三部分阐述了证券市场价格稳定机制,我国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及其国际比较,以及涨跌停板制度对股票市场的作用;第四部分对波动率及波动率模型进行系统阐述;第五部分作为本文的核心,对涨跌停板制度的实施对我国沪深股市波动率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第六部分为本文的结论,总结了本文达成的研究结论和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