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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镇化建设己进入改革的关键阶段,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加明确地指明了我国必须坚持完善城乡发展体制,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其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城镇化质量。新中国城镇化道路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也面临了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城镇化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利益问题。在此背景下,晋江市举全市之力,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以城乡二元理论和城乡一体化理论为基础,并结合公共管理理论,在借鉴外国及我国城镇化道路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利用问卷调查、实地观察以及文献研究等方法,对晋江市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涉及农民的主要利益问题进行研究。首先,通过对比晋江农民在新型城镇化前后的利益差异,笔者认为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利益问题的主要冲突点在于土地利益、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是否得到有效保障,集体资产分配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以及农民意愿和对农村的情怀是否得到尊重。其次,通过对农民利益问题的研究,笔者发现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农民的基本权益未得到保障,各种利益集团的影响,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规范,历史文化缺乏保护以及政府公共管理的缺陷。最后,为探索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利益调整方向,寻找在当前形势下,保障农民利益的方法,笔者提出妥善解决晋江市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利益问题的调整对策:一是建立和健全利益调整制度;二是正确认识新型城镇化中农民的利益调整;三是对权力进行有效规范;四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五是因地制宜,实施就地城镇化。通过以上五条对策,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让农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来合理调整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利益分配,充分保障城镇化后农民的利益,这样才能实现多方共赢,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增进,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