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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公共财政的本质是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支出是公共财政的核心内容,是政府职能的集中体现。公共支出管理的工具是政府预算。政府预算不仅仅是政府未来的支出计划,而且是政府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的公共政策的集中体现,更重要的是民主制度在经济领域的体现,是规范、约束和监督政府行为的制度控制方法。 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的统包供给式财政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模式转变过程中,公共性、民主性和法治性是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公共支出管理改革是确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步骤,是建立公共财政和市场经济的必经环节。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看得见的政府”积极协调配合“看不见的手”,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 本文以政府与市场(社会成员)的关系为逻辑起点,以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为基本立足点,围绕政府应该干什么,即公共资源的配置问题以及在政府内部,应该由谁来决定公共资源的配置,即权力配置问题,这两个公共支出管理的基本问题进行论述。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是阐述基本理论。该部分首先分析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研究公共资源的配置问题。“市场失灵”是政府介入经济的原动力,“政府失灵”则是市场反过来规制政府、影响政府有效运作的起因。政府与市场之间是两个不完善主体之间补充与被补充的、动态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民主与法治是市场规制政府的手段。其次,分析和研究了公共权力的配置问题。分权、制衡、代议民主和监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内在矛盾。民主法治机制下的社会公众的知情、参与、监督评价与终极决策保障了社会公共资源在公共领域的有效配置。 二是论述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一般原理。该部分首先对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关于公共资源配置的制度的命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公共政策是公共支出管理的核心内容。其次,研究了政府预算作为法定的、系统的管理体制,在预算准备、预算执行、预算审计和政府报告四个阶段的法律程序与规则。最后,研究了预算管理体制作为权力配置制度,预算管理权中的提案权、审批权、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