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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作为研究和传播高深学问的学术组织,其公平合理的教师晋升制度有助于激发大学教师的敬业精神进而推动学术的顺利发展。民国时期乃我国大学大师辈出的黄金期,彼时的高等教育和学术文化都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而这也与大学教师聘任、晋升制度的运行不无关系。然而,时至今日,这一历史事实却未引起教育学术界的足够重视。鉴于当前我国大学的教师晋升制度尚存在诸多迫切需要解决之问题,本研究拟以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的晋升制度为选题予以深入研究,以历史的维度为当下的相关问题提供些许经验教训之借镜。本研究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宏观概览与微观透视、静态剖析与动态追踪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对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即在系统阐述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运行轨迹和微观透视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案例的基础上,考察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产生的动因,梳理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发展轨迹,厘清制度的设计要素与实施路径,分析晋升制度的进步性与局限性,以期探求现代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历史镜鉴。本研究的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产生的渊源。中国近现代意义上的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实际上是西方的舶来品。西方大学教师职业与中世纪大学相伴而生,彼时已形成了专业化教师群体的萌芽。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源于欧洲,近代欧美、日本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发展经验也对民国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产生具有重要影响。民国初期,大学教员的晋升制度脱胎于晚清大学堂教习晋级的实践,彼时京师同文馆、北洋大学堂、京师大学堂的教习等级划分,带有明显的等级化与官僚化色彩。甲午战争之后,教育救国呼声的高涨为教师晋升制度的舶来移植奠定了思想基础,发展学术成为推动国立大学移植国外教师晋升制度的内在动力。第二部分为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历史演变。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观之,伴随着大学建制的需要,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应运而生并经历了萌芽、确立、发展、深化的演变历程。北洋政府时期,教育部颁布了一系列与大学教师任职资格与晋升有关的法规、条例,但由于政局动荡、符合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式人才匮乏,国立大学教员的晋升并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制度特征主要表现为“大学自治”、校长集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教育部加强对大学教师晋升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大学教授资格检定与晋升的政策法规,并设立了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使大学教授资格检定与晋升逐步走向制度化发展的轨道,促使大学教师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第三部分为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制定。国立大学教员晋升制度的建立是出于教师和大学双方利益的考虑,它既保障了大学教员的生活待遇,又提升了国立大学的师资质量,并直接推动了近代学术研究的发展。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制定主体,从上至下分为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大学评议会与大学聘任(升等)委员会。一般而言,制度的基本内容涵盖指导纲领、组织构成、晋升标准与提请事宜等。为了突出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晋升的程序一般为教员个人申请、系主任审核(学院推荐)、聘任(升等)委员会审核、校长掌理、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审批等基本过程。事实上,在整个大学制度的设计与运行中,包括外部的高等教育法令法规、内部的国立大学学术评价制度以及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等,都对教员晋升制度的制定发挥着保驾护航的作用。第四部分为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实施。案例研究有利于深入细致地认识事物。民国时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与西南联合大学是国立大学的典型代表,故本文以这三所学校为例,剖析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实践路径。大学的办学与晋升制度理念是晋升制度实践的先导,从教师晋升制度的生成背景、制定主体、晋升条件、晋升程序维度与个案分析的视角深入剖析教师晋升制度的运行机理,有助于从微观层面把握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实施状况。第五部分为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评价。历史评价的作用,在于使历史价值通过评价活动在主体意识中呈现出来。民国国立大学教员晋升制度的历史贡献在于破除“官师合一”的教习晋级模式,崇尚“学术本位”的教师晋升理念,建构“多元开放”的教员晋升标准,遵循“公平效率”的教师晋升程序。但在发展中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在评价过程中,政治因素及亲缘、地缘、学缘等因素组成的“派系斗争”等“非正式规则”影响着晋升结果;其次,于晋升条件层面上,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标准偏于简单与宽泛,易造成评价中存在“浑水摸鱼”之辈;再次,评价主体以“大同行”为主,难以准确获得申请者研究的学术价值,有碍于对评价对象作出更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六部分为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师晋升制度的当代启示。鉴往知来,有比较才有鉴别。民国时期国立大学教员晋升的制度经验对当前大学教师晋升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从制度理念上来看,需要崇尚“学诣为主”之原则,形成质量导向。这就要求大学形塑以“学术本位”为主旨的制度精神;设计以“学术贡献”为基础的制度内容;构建以“研求学术”为目标的制度组织。从制度并设计上来看,需要构建以“研求学术”为目标的制度组织。在实践中,推动大学自治,深化评审自主权改革;强化校长治校,树立“卡里斯马权威”;精准办学定位,明晰制度的价值追求。从制度实施上来看,需要奉行“唯才是举”之理念,体现人文关怀。在晋升过程中实施多元评价,倡导因材施评;优化晋升条件,突出核心业绩;契合职业倾向,立足教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