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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观念起源于古罗马法,但罗马法中并未规定优先权制度,而仅仅是萌生了优先权的一些观念。直到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三卷第十八编规定了优先权,优先权才真正以法律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后在近代日本以及意大利等国的民法典中发展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优先权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保障弱势群体、维护基本人权,维持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任。
我国目前没有制定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但是我们对优先权制度存在着巨大的需求,因此加强优先权制度的研究和引入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追求实质正义为根本宗旨,采用比较分析法的研究方法,以国外的优先权制度为主要参照,对优先权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深入研究。本文通过对优先权制度的历史演变考察,法、日、意等国优先权法律制度的比较评析,优先权的特征、性质评析,论述了优先权制度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并结合我国的客观现实和法律传统,对建立我国优先权制度提出立法构想。
本文共分5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优先权的演进进行了总体的介绍。第二部分分析了优先权存在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第三部分对我国现有的优先权立法进行归纳分析。第四部分围绕我国优先权的立法模式选择,提出了我国完善优先权制度立法的具体措施。最后一部分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