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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盘查权是人民警察为达到防止社会危害(尤其是预防犯罪)或者侦查犯罪的任务,在公共场所(含公共道路)或者指定场所,对产生合理怀疑的行为对象进行拦阻并为必要的盘诘、检视,该权力正确适用与否,直接关系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社会的安宁。如果盘查的启动要件、执行程序和事后救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制,就容易被警察滥用并干预公民的一系列的基本权利。在我国,盘查主要通过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9条予以规定,然而,我国警察法在赋予警察盘查权的同时,更多考虑了盘查的实效性与治安防治性,而缺乏对盘查程序的必要控制,故在实务中警察滥用盘查、侵犯人权现象时有发生,如启动程序不完善、执法主体存在缺陷、法律救济程序存在漏洞等,超出了国民对国家干预行为的容忍限度。警察盘查权的适用展开深入研究,建立防范其滥用的制度体系,保证人民警察依法行使盘查权,是警察法学界和实务界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同时,对警察盘查权开展研究,涉及人权保障、即时强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等内容,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用价值。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警察盘查权的概述,对警察盘查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性质、法律特征予以阐述;第二部分是通过工作中的实际案例,分析人民警察适用盘问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第三部分从完善法律规范、规范盘查程序,增设法律救济等方面相关对策,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