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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但在总体上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才刚刚起步,农村社区建设的困境之一就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社区组织功能薄弱。我国农村老年协会自发产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至今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自发阶段、行政主导的全面推广阶段、民间推动的自主治理阶段。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截止2009年底,全国共成立农村老年协会436226个,参加人数4227万。老年协会在农村社会中逐渐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银色力量。本文主要采用个案研究方法,结合社会学的相关理论,描述老年协会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发挥的表现,分析老年协会作用发挥的影响因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在社区建设中老年协会的作用表现在:一是在社区文化方面,老年协会充分开发村庄内传统文化,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加强村落文化建设,积极动员村民参与,使村民的文化素质、道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在社区建设资源渠道方面,一方面在村民大量外出、社区建设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老年协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协助村“两委”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老年协会理事会成员利用自己的关系网络,为社区建设筹集资金。同时老年协会努力完善自身工作,获得政府体制内的认同,从而拓宽了社区建设的资源渠道。三是在社区服务方面,老年协会立足于社区内部,努力提供一些村民真正需求的服务。它改变了社区服务单一的供给模式,构建了社区共同利益。四是在社区管理体制方面,老年协会提供了村民表达、维护利益和组织参与的平台,提高村民参与公共决策和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将村“两委”以及村庄内的村民联系起来,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建设的民主化程度,创新社会管理。在社区建设中影响老年协会作用发挥的因素主要是乡土文化、组织成员、社区建设其他主体三方面。首先,老年协会充分利用乡土文化增强了协会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加强了村民的共同体意识、拓宽了社区建设的资源渠道。其次,影响老年协会作用发挥的成员分为两种,即普通成员和精英成员。普通成员一方面利用家庭成员关系,积极动员村民参与村庄公共文化活动,另一方面为社区建设提供人力资源。精英成员具有较强的把握机会的能力,使自身发展与社区建设步伐一致;具有较强的资源动员能力,拓展社区建设资源;对村民具有较强的动员和榜样作用,促进村民参与社区建设。最后,社区建设的其他主体主要是政府、村“两委”、村民。政府不仅提高了老年协会的合法性,而且提供了老年协会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是老年协会作用发挥的基础。老年协会不仅从村“两委”获得了直接的物质支持,还借助村“两委”的权威开展活动。村民在连带性吸纳和对老年协会价值追求的认同上,积极支持老年协会,为协会活动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农村老年协会已经成为农村社区建设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是在其发展中由于外部制度环境和自身内部原因制约了老年协会作用进一步发挥。老年协会外部制度环境存在法律地位明确、宏观管理体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协会自身内部存在协会经费来源主渠道单一,活动经费短缺和主要理事会成员年龄偏大,缺乏专门管理人才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政府的角色,既要利用多种方式解决老年协会资金短缺问题,又要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其次老年协会要充分利用和尊重社区文化。最后加强老年协会自身人力资源和组织活动能力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