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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为中心,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置于城市管理体制及政府科层运作体系中考察,描述和分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变迁及其变革逻辑,并解释地方政府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一般模式与治理技术,探讨地方政府实现有效治理的重要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是一个渐进性的制度变迁过程,嵌入在特定经济社会环境之中。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体制变迁中,国家的目标、地方政府推动改革的目标以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行为逻辑之间相互交织作用下,展现出来不同的制度实践。一方面,国家通过试点机制为地方政府推动改革塑造了制度环境,试图以局部带动整体,对制度进行渐进式改革。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能动性构成了制度变迁的成本函数,地方政府在任务逻辑和有效治理逻辑的相互作用下会采取不同的治理策略和治理模式。具体实施新制度安排的城市管理部门,其行为逻辑取决于其在地方政府结构体系中的位置,存在理性追求、制度适应性和行动自主性等问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形成与变迁不但是国家进行治理结构调整的结果,也集合了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政府内部组织结构等要素的相互调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任务嵌入在政府组织结构中,其组织运作涉及政府层级关系、条块关系以及党政关系等核心问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的组织形式贯穿在城市治理和执法实践之中。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多层级互动关系表现为上级政府的制度选择,有意识地进行央地合作,结合地方试点经验,自上而下的推行改革任务。地方政府在制度选择中,呈现的是“制度企业家”的角色,进行利益导向的选择式改革,以满足其治理需求。在地方治理中,党政体制是塑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结构的核心变量。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党政体制嵌入的组织形式。能够克服条块割据的协同困境与执法部门的孤岛困境,具有重要的行政统合功能。面对城市化过程中的地方治理难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务在很大程度上服务于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任务的压力型体制的运转。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定期发起主题创建活动,是地方政府在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时所体现出来的一个鲜明特征。主题创建活动是城市管理领域的常规治理与执法运作,源于城市管理问题的复杂性和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城市管理被赋予中心工作的地位,以目标考核等高激励高约束的方式推动城市主题创建活动。在这一过程中,运动型治理被塑造为主题创建活动,通过更为精密的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方式,实现运动型治理常规化和科层化的运作。网格化管理是理解转型期中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践及其制度逻辑的一个平台。网格化管理将城市空间和城市管理范围划分为网格,对复杂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务和社会事实进行信息化处理,提高城市基层社会的清晰度,从而进行精细化治理。网格化管理以执法力量下沉、治理结构整合和治理资源协同的方式,进行基层治理的组织整合和协同治理。党政嵌入的机制保障了网格化管理的有效运作,对城市治理主体进行激励与监督,以党组织建设的方式向基层社会延伸党政权力,实现社会控制的制度功能。但网格化管理的实践存在信息内卷化和组织适应性等限度。城市管理是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是一个涉及党政关系、政府科层结构、条块权限划分、组织资源分配等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在地方政府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实现有效治理的个案研究中发现,构建适合社会转型和治理转型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稳固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转型中国社会的重要考验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