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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进行供给侧改革的大环境下,政府稳步发展金融市场,我国期货市场和保险市场呈现出越来越繁荣的景象,“保险+期货”业务模式也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大众关注的金融业务模式。本论文通过分析人保财险公司运作“保险+期货”金融业务模式的实践案例,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保障措施(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对“保险+期货”金融业务模式进行研究。“保险+期货”金融业务模式的基本原理是:首先,农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缴纳保险费,向保险公司购买农产品价格保险,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开发出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是根据期货市场上对应的农产品期货价格而开发的(对应的期货价格是期货合约主力价格)。其次,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缴纳权利金,购买期货公司开发的场外看跌期权,把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这个双方合作相当于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再次,期货公司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一般通过下属分公司(风险管理公司),把保险公司行权后的期权头寸转化为期货头寸,推向期货市场,由期货市场的投机者进行承接,这样期货公司就把风险转移到了期货市场。农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通过这个“保险+期货”金融业务模式,进行一系列的转移,最终形成的结果是风险被分散、三方共同受益。“保险+期货”金融业务过程实质是个风险转移业务过程。本论文以人保财险公司运作的新湖瑞丰玉米和美尔雅鸡蛋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了合约月份分布缺陷、风险对冲工具不足、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衔接不畅、保险公司专业欠缺等问题。但是随着配套措施的发展,人保财险公司与相关合作单位创新风险对冲工具、合理运用期货合约、加强业务沟通、借鉴美国农产品保险的启示等,与之相关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同时,根据相关配套措施的发展,人保财险公司采用了亚式期权、期权和期货共用编码与账户、开发出了“保险+期货+互联网”业务模式等对此业务模式进行了新的完善。人保财险公司运作“保险+期货”金融业务模式的重大意义:为农业政策改革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为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创造了新的业务发展空间;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