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863年美国国会创立联邦银行体系的同时,并未同时废止和取代州政府对州立银行的监管职能,这样便开始了美国特色的“双重银行监管体系”的历史。美国银行的萌芽孕育于美国独立战争(1775—1783),因为当时为当时大陆国会意识到他们几乎没有财政支持来反抗英国,这样步履蹒跚的走到1781年。在这期间,州政府控制着财政大权,只有州政府才享有征税权。1781年,大陆会议决定建立美国历史上第一家国民银行——北美银行,1784年,北美银行执照到期。1791年,美国第一银行建立,其执照的有效期是20年。这家银行由政府持有20%的股份,同时为政府代理国库,接受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但与此同时,它也招致了很多敌人的攻击。1811年,当大陆会议拒绝续签第一银行的执照期限时,经济混乱逐渐蔓延全国,也正由于这场危机才导致了第二银行的建立。在此期间发生的麦卡洛诉马里兰州一案奠定了第二银行的国民银行的地位。但是,当第二银行在1836年执照到期后,续签的议案遭到当时总统杰克逊的拒绝,第二银行终结。自由银行的时代一直持续了数十年,美国遭遇一连串的经济危机,最后直至1913年联邦储备体系的最终成立才结束了这场经济危机,从而也形成了美国现如今的联邦与州的双重监管体制。美国作为典型的三权分立的国家,反对中央集权,坚持分权的民主思想在美国国民中影响深远,并且深刻地影响到银行立法。从北美银行,到第一银行、第二银行,再到联邦储备体系的最终建立,分权与集权遭遇反反复复,经历了长达百年多才最终确立了联邦储备体系,这一曲折过程正反映了分权与集权的斗争。从美国银行的早期发展史可以明显地看出美国人对集权的恐惧,限权思想已经深入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