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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中国社会也由此进入到了一个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型阶段。转型阶段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阶段,因此,处于转型阶段的社会必然伴随着各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发展和完善。处于转型阶段的国家,应该在各项制度的改革、发展和完善上投入更大的精力,以保证新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制度能够顺利替代旧有的制度。税收制度是十分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而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第二大税种,该项税收制度的健全对于整个国家税收体系的完善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国内经济发展迅速,十几年前建立起来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不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要求的现象。尤其是关于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是否是公平且有效率的讨论更是日趋热烈。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作为税收制度的两大重要原则在很大范围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税制设计的遵循思想。那么,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究竟有没有体现这两大原则?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究竟应该不应该遵循这两大原则?是应该同时并重,还是应该有所偏重的遵循?企业所得税制度该如何改革才能更加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本文希望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或者至少能够给出一些自己的建议。 经济学上有关公平和效率概念的界定很多,税制原则的发展过程中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概念界定。本文在导论部分梳理了国内外对于公平和效率概念的讨论,介绍了税收经济学中对于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有不同倾向的几个税收模型的发展历程,尤其重点介绍了相对发展程度较高的莫里斯最优所得税理论模型。最后总结了国内关于企业所得税制公平和效率问题讨论的三种观点:以邓子基为代表的第一种观点认为涉外税收优惠政策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影响吸引外资,并坚持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相结合;第三种观点认为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对我国引进外国直接投资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坚持改革现行的不体现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一味追求效率而牺牲公平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是否合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第一章首先引入了莫里斯最优所得税理论模型。这个基于兼顾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思路的模型为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提供了较好的基点,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制度应该同时注重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