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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制打破了土地公有公营,克服了“大锅饭”的诸多弊端,从制度上激发了农民的农作积极性,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伴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和农业市场化的发展,以小规模细碎化经营为基础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局限性逐渐显露,对生产经营组织化、机械化和科技化的自然排斥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学者们认为中国农业现代化中最棘手难题就是如何将小规模细碎农业规模改造成适合发展现代农业的农场规模。在此背景下,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相伴而生,在农业生产实践中不断发育成长,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2008年,中央首次明确家庭农场作为农村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主体,在当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则四次提到家庭农场,进一步把家庭农场明确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作为传统家庭经营的升级模式,家庭农场正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构成之一。作为农业的微观组织形式,家庭农场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但由于我国特殊的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体制与背景,家庭农场在我国的发展与完善不能完全照搬照抄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只有科学认知并遵循其成长机理,抓住起发展的必要性及优势,分析存在困境并提出相应发展对策,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使其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本论文以家庭农场相关基础理论为支撑,以相关数据统计资料为为基础,遵循“提出问题一研究文献一确定分析角度一得出结论或者提出对策建议”的思路,运用系统分析方法、文献综述法、综合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分别对中国是家庭农场发展的背景、必要性,成长机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分析。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对中国式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并分析了其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特征。其次是对中国式家庭农场成长机理从现实和理论两个方面进行研究论述,其中对于成长机理现实层面的论述将中国式家庭农场的成长过程比喻成农学意义上的“原种”的成长过程,综合了农学和农经学相关知识,使对中国式家庭农场的成长机理的描述更形象生动化。最后是在对中国式家庭农场存在问题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时,将细碎的问题归纳概括成适度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后两大方面,将问题和解决方案呈现的更系统更全面。由于中国式家庭农场在我国发展历史较短、培育机制尚不成熟并且因其自身的一些特性很难找到全面系统的数据、即便有数据也很难量化到计量模型中进行相关分析,使得对中国式家庭农场发展问题在定量分析方面缺乏相关研究。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国式家庭农场发展也会呈现出侧重点不同的新问题,对中国式家庭农场发展问题也将随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