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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非营利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崛起,非营利组织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扮演了更加重要和不可或缺的角色。而在我国,在当前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深入研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问题是很必要的。我国不仅面临着经济不发达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突出矛盾,更面临着全社会公共需求的深刻变化和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准公共品严重短缺的突出矛盾。后一个突出矛盾既构成经济转轨时期政府转型的现实压力,又反映了社会转型时期发展非营利组织的客观需求。对这种矛盾的解决,发展社会经营性非营利组织来解决这种困境无疑是一种新颖的思路。
与以往国内关于非营利组织的论文不同,本文在非营利组织整体性特征的基础上,不以传统的组织形式,如基金会、社团等为研究重点,而是对有着经营行为的非营利组织进行集中讨论。本文首先通过对相关理论文献的回顾,给予非营利组织的一般定义,在此基础上提出社会经营性非营利组织的概念。对社会经营性非营利组织的研究从三个角度(自身的治理结构、与政府的关系、与同领域企业的合作竞争)展开,采用模型分析、图表阐述,结合经济学理论进行经济学分析。再接下来,对中国的经营性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整体分析。再以中国民办的非营利医院和社区服务机构为对象,以个案的形式,介绍了中国社会经营性非营利组织运作状况和所遇到的问题。最后针对上述分析,对中国的社会经营性非营利组织提出建议,以期其更好的发展,有效率的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通过研究,笔者认为社会经营性非营利组织在转型期的中国已经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还应该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医疗、社区服务等),以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所引起的种种问题。目前状况下,中国的社会经营性非营利组织还面临很多困难:法律地位的缺失、社会捐赠的不足、政府缺位和越位的干扰、组织自身定位和管理能力的不足等等。这些困难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中国社会经营性非营利组织的进一步发展。面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加强立法,在法律上给予经营性非营利组织明确地位;政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着公平的精神对该类组织进行监管和提供支持;采取改革税制和其他措施,促进良好捐赠氛围的形成;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完整的评估体系;非营利组织本身也应该在结合市场行为和利他主义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提高效率,在有条件的领域实现规模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