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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和确定该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产生环节,检测该危害因素的浓(强)度,评价其危害程度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效果,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为卫生行政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验收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方法:1.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生产过程卫生学调查:调查生产工艺的全过程、观察生产运行情况、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作业环境卫生学调查:调查工程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职业卫生管理调查:调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职业健康教育、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资料归档情况。2.检测检验法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在试运行正常情况下,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析,对评价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评定。结果:1.铅烟、铅尘第一次的检测结果分析显示,仓库办公区,极板车间的涂板机、铸板机、熔铅炉、干燥窑、切片机、刷片机、称片以及组装车间包片岗位、焊接岗位和熔铅房(熔铅炉、浇钉炉、化成模线条焊接台)的铅尘、铅烟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要求0.03-49倍不等。整改后检测结果显示,铅烟、铅尘浓度整体有所降低,部分岗位仍超标。仓库办公区,极板车间涂板机、切片机、刷片机、称片的铅尘浓度和熔铅炉、模线条焊接、组装车间焊接台岗位铅烟浓度超过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其他检测点铅烟、铅尘浓度符合GBZ2.1-2007规定。2.苯、甲苯、二甲苯组装车间封胶岗位苯、甲苯、二甲苯浓度均符合GBZ2.1-2007规定。3.三氧化硫(硫酸)极板车间化成线、制水配酸以及组装车间充电、加酸岗位三氧化硫(硫酸)浓度均符合GBZ2.1-2007规定。4.粉尘锅炉房炉渣尘、煤尘以及极板车间和膏工序石墨粉尘的浓度符合GBZ2.1-2007规定。5.噪声对22个有代表性的噪声工作岗位,检测5分钟等效连续A声级。结果显示:极板车间的铸板工段、铅粉工段(主控室除外)、和膏工段及分片、刷片、称片岗位噪声强度超过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规定,其他岗位噪声强度符合GBZ2.2-2007规定。6.照度工作场所岗位照度均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规定。结论:本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原则,采取了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一定的防护效果。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应继续落实本报告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并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