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其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其进行了完善。作者通过对C市Y区检察院进行实证考察,统计相关数据,观察有关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在摸清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该检察院运行的现状和已有实效的同时,发现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对策或建议,以期达到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目的。本文除引言外,共有四个部分,共计20000余字。第一部分阐述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先简单介绍了世界上较具代表性的几个国家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渊源,并对我国现有的几种不起诉进行了分析,再详细论述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设立的积极意义、适用条件、所附条件、帮教考察机制、适用程序、决定的法律后果以及监督程序。第二部分论述了Y区检察院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具体情况。C市Y区检察院2014年至2018年五年期间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10件252人,其中对38人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对18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为7.14%。Y区检察院在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实践过程中,进行了一些尝试和创新,主要有:一是严格把握适用的范围。二是严格执行社会调查制度。三是联合其他单位建成观护基地。四是增加心理干预促使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第三部分主要总结、分析了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适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考核对适用率的影响较大。二是增设了以取得被害人谅解作为适用的必要条件。三是缺少外部监督。四是适用罪名和主体范围过窄。五是否定了被害人的自诉权。六是考察与管理主体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一是合理制定办案考核与激励机制。二是将取得被害人谅解等非法定条件从适用的必要条件中剔除。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监督。四是扩大适用对象、适用罪名的范围。五是增加被害人的救济途径,增设被害人自诉权。六是完善考察监督模式,引入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