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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公众对政府的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期盼和要求越来越高,作为公务员队伍中最重要资源和主要支撑者的广大基层公务员,要更好地承担起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就应当具备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行政人格。独立型行政人格正是一种以凸显服务理念、张扬伦理道德、重视行政人员的主体性为特征的行政人格,与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人格特征相得益彰。为了促使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公务员行政人格的普遍生成,应当分两阶段对基层公务员独立型行政人格进行建构。第一阶段为理论层面的研究。通过研究相关文献,了解独立型行政人格的基本构成要素,提出研究的理论假设,在此基础上,通过访谈法收集相关数据制定一份基层公务员独立型行政人格评价的调查问卷,经过试测的调整后,形成正式的调查问卷。第二阶段为实证层面的研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收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明确基层公务员独立型行政人格生成的现状。通过对基层公务员独立型行政人格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基层公务员独立型行政人格的基本结构包括:个性特质的独立性、行政自我意识的完整性、行政行为能力的自主性、行政人际关系的和谐性和行政道德品行的自律性五个维度。2、目前基层公务员独立型行政人格尚未普遍生成,并且各维度上分别存在着一些问题,验证了先前提出的研究假设。3、人口统计学变量对基层公务员独立型行政人格的生成有影响,在年龄、学历层次和工作性质上表现较为显著。因此,建构基层公务员独立型行政人格的具体措施应具体到独立型行政人格构成的各维度上,主要有五个方面:加强自身修养,培养独立的个性特质;强化服务意识,确保行政自我意识之完整;健全相关制度,坚持行政行为能力之自主;理顺干群关系,维护行政人际关系之和谐;提升道德素质,弘扬行政道德品行之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