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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论论证(The Ontological Argument)最先由安瑟伦(Anselm,1033-1109)明确提出。由于这一论证形式的先验性(apriority),即不借助于其它条件,直接从上帝的概念来论证上帝的存在,康德称之为本体论论证,本体论论证作为专业术语沿用至今。随着哲学理论、宗教观念的发展,本体论论证出现了许多的样式(version),并且一直在不断翻新。从整体上看,本体论论证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即安瑟伦在中世纪创立了本体论论证。十八世纪康德敲响了本体论论证的丧钟。二十世纪的几位思想家——最主要的是查尔斯·哈茨霍恩(1887-2000)、诺曼·马尔科姆(1911-)和阿尔文·普兰丁格(1932-)——提出了模态本体论论证。本体论论证在所有有神论论证中哲理性最强,也最为引人入胜。这是因为这一论证包含了许多极富争议的重要哲学问题和难题。近千年来,人们对这一论证褒贬不一。一方面,许多哲学家、神学家提出了各种形式的本体论论证;另一方面,几乎所有的论证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批驳。至今,本体论论证仍有一些拥护者。包括著名哲学家马尔科姆、哈茨霍恩和普兰丁格。这使得本体论论证包含了丰富的内容,也使得对它的研究既吸引人又十分艰难,人们很难对本体论论证做出最后的、确定性的结论。本文根据本体论论证的三个主要发展阶段,选择每一阶段具有代表性的哲学家的观点,对本体论论证作一个较系统的批判性考察,在此基础上对本体论论证作一个理论总结。注重当代,运用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的方法,对存在概念的性质、必然性的本质与上帝的存在关系、“上帝存在”命题的性质以及上帝观与有神论证明的关系这几个本体论论证的关键问题进行理论探讨。最后,集中论述本体论论证与信仰上帝的关系。这部分内容分为信仰上帝是否需要论证、有神论证明的评判标准以及本体论论证的实质这三个方面,在此基础上对本体论论证的意义做出评价。本体论论证对现实的信仰是有意义的。它高扬人的理性能力,试图寻求理性与信仰的统一,为有神论者在信仰方面扫除理智上的障碍,说明其信仰在理智上的正当性。对本体论论证的研究是“存在逻辑”(Logic of Existence)产生和发展的动力。至今,当我们评价任何一个存在理论时,都将其能否合理地解释本体论论证中的问题作为一个最基本的标准。本体论论证对语言分析同样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对语义学,指称理论有重大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