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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经济进入金融危机后的缓慢复苏期,中国经济由长期以来的高速发展期进入中高速发展阶段,进入宏观经济“新常态”,经济发展速度下降,迫切需要通过科技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破解产能严重过剩、资源环境约束等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在科技创新中,企业是公认的创新主体。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政府采取了科技计划等一系列措施来进行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活动。本文运用公共管理的相关知识,从基本理论出发,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研究了科技计划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 首先,本文从相关的文献资料收集和理论分析出发,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基本特点,以及政府是否需要介入其创新活动进行了探讨。结论表明:企业自主创新的准公共物品性、外部性、市场失灵,以及创新的高风险性,多主体参与和超前变革性,需要政府部门在企业创新过程中给予相应的扶持和引导。 其次,本文着重对影响企业自主创新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总结出在企业内部对自主创新产生关键作用的因素,以及外部环境中对企业创新有积极作用的多项因素,并对科技计划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作用机理进行了探讨。结论表明:政府科技计划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对市场、资金、合作对象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上,进而对影响企业创新的内部因素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在科技计划的制定过程中,需要注重从这些影响因素和作用出发。 最后,本文以扬州市的科技计划作为案例,对其现状、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探讨,结合文章前几部分得出的政府科技计划应注重在市场、资金、资源配置、企业内部因素激发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等结论,并围绕具体的问题,提出了增加创新投入力度,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企业创新,探索丰富有效的支持和激励手段,引导企业借助利用科技服务,加大对人才引进和培育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科技设施建设,加强科技计划统筹管理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