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简述了“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不同的历史渊源;中西文化差异对音乐文化的影响;中西方审美观念的差异以及两种唱法技术上的比较。重点对吴碧霞硕士毕业论文《试论“鱼”与“熊掌”能否得兼》中关于中西两种唱法技术层面的观点进行分析研究。众所周知,吴碧霞的成功引起了声乐界尤其是声乐理论界的关注,人们将其称为“吴碧霞现象”。而吴碧霞则在自己的硕士毕业论文中对自己的演唱进行了理论性的提炼和总结,正如吴碧霞自己所说:“中西方的声乐艺术的确具有很大的差异,但是,一个人的歌唱机能完全具有足够的张力来容纳他,每一个有条件的人都可以做到,这个条件,除了人们常说的‘天时、地利、人和’这些无法人为控制的客观条件外,更重要的是这个人从主观上必须具有开放的歌唱观念和灵活的思维方法”①。 从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发展历史来看,中国绝大多数民族音乐与欧洲音乐属于两个完全不同起源的音乐体系,也因此造成了在演唱方法、表演观念和审美观念上的不同。因而有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之说。民族唱法和西洋美声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以往声乐界普遍认为中西声乐艺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演唱技巧,其表演形式不可能在同一个人身上体现。但是吴碧霞却可以在中外两类声乐作品演唱中做到游刃有余,做到鱼和熊掌可以兼得。本文通过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对中西两种唱法在文化学、美学、实践技巧、演唱与表演风格等方面存在的异同进行深入比较,同时对吴碧霞中西合璧的声乐理念和歌唱方法进行分析研究,进而发现吴碧霞不仅有扎实、认真的学习态度,而且有极为宽广的声乐视野和明确的学习目的。最终得出吴碧霞在看待中西两种唱法上的态度是方法服从风格,风格决定方法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