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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统治者利用宗教,不仅是便于统治人民,也往往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以之争取政治上的主动,从而起到战争所不能起到的作用。作为政治继续的战争,同样也深受宗教的影响。如宗教在战争动员、组织武装起义、军人的战争心理、战争战略战术等诸多领域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中国古代是一个宗法社会,这也就规定了中国的政治特色是人治色彩非常浓厚,这样的政治伦理也深深影响了战争观,在战争中,强调人的因素,因此对战争英雄——战神非常崇拜。早在原始社会,就通过祭祀等原始宗教手段来纪念战神,目的就培养良好的“武德”和“师贞”,逮至唐朝就形成定制,而道教以及佛教某些派别也建立起自己的战神,他们的初衷是维自己宗教的利益,但客观上也是社会上培养良好的“武德”和“师贞”的有益补充。显然,战神崇拜还深深影响了民间崇拜,而浸染了兵武成份的民间崇拜,同样也影响了大大小小的战争。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民间宗教与战争的关系研究较多,其中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民间宗教与农民起义直接相关;另一种把民间宗教结社描述成邪教。其实,民间宗教天然不具有反社会性,它们具有亚文化群体性质,只有社会动荡时,才具有暴力倾向。在宋儒的努力下,儒、佛、道教等在宋代完成了合一即形成理学,这种在哲学观点的统一,同样也深深的影响了军事哲学,即在战争观上,儒、佛、道都奉行神武不杀的战争观和“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天命政权转移观,它们同儒学一道对维护中华民族的融合与统一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