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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何才能获得令人满意的心理状况和情绪体验,引起了更为广泛的关注。在所有文化中,人们都把幸福的追求视为最珍贵的生活目标之一,现代心理科学的发展,使得“幸福”这个古老的哲学话题纳入到科学实证的视野,幸福感研究就是试图从心理学的角度诠释与理解幸福。主观幸福感包含了广泛的现象,应该将其界定为一个范畴,总的来说,研究者对主观幸福感的界定主要由两条途径:一是从生活质量角度展开;二是从心理健康角度展开。本研究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通过对石家庄市城镇低保群体的个人基本情况调查及主观幸福感评测,旨在了解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群体对目前生活的总体感受及生活满意度,并进一步探讨经济收入、健康和医疗状况、社会支持、工作与就业、婚姻与家庭等诸多方而的客观因素对这一群体主观幸福感的影响,这对分析和预测低保群体的认知和行为以及协助解决其心理方面的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结果表明: 这些社会弱势群体不仅客观生活质量低下,其主观生活质量也表现出低层次。由于在生活中面临着种种实际的问题和困境,他们中有很多人对自己目前的生活不满意。在情绪情感状态方面,他们比一般群体要差得多。社会中一般群体保持着一积极情感为主的状态,而城镇低保群体却表现出明显的负性情感状态:他们在生活中体验到比一般人多的多的负性情绪,而正性情绪则相对较少。 研究结果显示,经济收入、健康状况、婚姻家庭、社会支持和负性生活事件、工作就业等诸多方而都对城镇贫困群体的主观幸福感有显著影响。其中家庭收入状况对他们的情绪状态和生活满意感的影响最大,经济困难是导致他们情绪不好的主要原因。健康自评对贫困群体的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也很大,尤其是正性情感的影响尤为突出,甚至超过经济收入的作用。 很显然,城镇低保群体的主观生活质量及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这一现象必须引起有关部门更多的关注。这一群体中如果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生活感到强烈不满,表现出极端的负性情绪状态,极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的危险因素。因此,我们必须寻求并采取有效措施来改善弱势群体的主观生活质量,提高其生活满意感,改良其情绪情感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