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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我国是最高尚和最被尊敬的职业,正因为教师职业的高尚性,教师普遍被赋予最大的信任。在每个人的学生时代,教师对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影响深远,良性健康的师生关系会为学生的人生发展带来良好的机会和积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注意到师生之间不平等的地位关系也可能会被部分教师利用,作为犯罪工具用于侵犯未成年人学生的合法权益,给未成年人学生和社会造成长期的危害,这种情况在教师利用职业特权性侵未成年人学生犯罪案件中尤为明显。教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在全球各国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的犯罪现象,而且近些年来,教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有愈演愈烈之势。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此类犯罪进行研究。本文第一部分是对教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分析,笔者通过查询裁判文书网收集到41份判决书并进行了简单的统计研究,主要包括案发空间分布特征、犯罪人特征、被害人特征三个方面。其中案发空间分布特征方面具有经济落后省份偏多、农村地区偏多、案发场所集中在学校场域等特征;犯罪人特征方面具有小学阶段教师为主、职务以班主任为主、中老年教师群体为主等特征;被害人特征方面具有一案多人同时受害,且同一人多次受害、被害时间持续长、被害人的年龄低等特征。通过分析这些特征对我们后期的预防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本文第二部分是对教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过程分析,其中此类犯罪的过程分为犯罪前的被害目标选择、犯罪实施中的诱导手段、犯罪实施后的保持关系手段三个部分。首先,监护缺失和性格内向的未成年人学生容易成为犯罪人选择进行性侵害的目标;其次,私下辅导学业,欺骗、利用,暴力、威胁是主要的犯罪实施中的诱导手段;最后,给予被害人好处进行诱骗、建立恋爱关系、威胁恐吓是主要的犯罪实施后的保持关系手段。这些犯罪手段比较其他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来说更复杂,有其特性。本文第三部分是教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笔者尝试从三个角度分析此类犯罪发生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师生之间不平等的地位关系,笔者从不平等地位关系的来源和教师如何利用优势地位进行了阐释;其次根据犯罪机会理论,是由于犯罪人“教师”身份的职业便利带来的更多的犯罪机会,具体来自于师生之间人际关系依附性强、学校缺乏对应的监管、被害人监护的缺失三方面;最后是由于师生之间存在的认知差异,具体为被害人认知能力低下和犯罪人的误导强化。本文第四部分是教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预防分析,笔者根据第三部分的原因分析提出了相对应的预防对策。首先,为了促进教师之间形成平等的地位关系,要做到加强学生人格认知教育和提升未成年人的权利意识,增强被害人抵御性侵害的能力;其次,需要减少犯罪人的犯罪机会,具体为提高教师职业进入门槛、加强和完善学校监管、加强未成年人的监护;最后,需要提高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尽可能缩小师生之间悬殊的认知差距,其中在学校教育方面要做到有阶段地普及性教育,教授预防性侵害知识,在家庭中监护人要进行合理的性知识的引导,提高未成年人面对教师非法行为的辨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