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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急剧增长,垃圾成份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着清运不及时、运输不卫生、处理不科学、回收不规范等现状,垃圾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和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城市垃圾管理法规中存在的问题,从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角度出发,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处理城市垃圾立法的先进经验,提出有利于实现城市生活垃圾三化管理的制度建议。首先,文章介绍了生活垃圾的概念,并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现状和处理方式。其次,本文对我国2007年新出台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与实施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与分析,并指出该《办法》的三个不足之处,分别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未能成为立法的重点;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缓慢。再次,本文还详细分析介绍了美国、日本、欧盟、德国以及法国等国家先进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从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们可以看到,将循环经济理念引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的必要性,要大力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与利用工作,并建立合理的垃圾收费制度以达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最后,文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引入循环经济理念,从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制度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立法。本文所论述的一些关于垃圾收费、垃圾分类的具体设计如果能够被应用到实践中,将有助于解决城市垃圾源头控制不力,处理过程中大量可用资源流失,尾处理工作与环境不相容而给环境造成巨大压力的现实问题,同时,会带动相关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