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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有效缓解山区林农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我国各地相继出台政策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它的出现帮助林农和中小企业有效利用起手中的林木林地产权,也促进林业企业的结构调整和林农收入的增长,更创新了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业务,使得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渠道更为广泛。经历了政策刚出台时可行性、必要性及适用性的探讨,近年来众多学者开始关注各地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本文结合安徽省黄山区和浙江省遂昌县的调查数据,对林农林权抵押贷款可获得性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村级案例研究和实证分析研究。根据走访调研的结果,本文在理论研究阶段主要是对安徽省黄山区文祥村进行村级案例研究,试图以定性研究的方式建立起林农林权抵押贷款可获得性的有关假说。具体来说,描述了样本村的概况、当地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现状、现状的成因以及相关结论假说。在实证分析阶段,本文基于浙江省遂昌县的调查数据,运用SPSS统计软件,采用二元Logistic方法中以Wald为标准的向后筛选法(Backward Wald)对林农林权抵押贷款可获得性影响因素进行计量分析,以定量的方式对相关假说进行验证。村级案例的调查结果表明,案例村资源禀赋状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会影响林农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需求;金融机构出于盈利的考虑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会对林农林权抵押贷款实施信贷配给;正是林农对林权抵押贷款需求不高以及金融机构实施信贷配给共同造成林农林权抵押贷款的可获得性不高。此外,实证分析的结果明确了林农林权抵押贷款可获得性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户主年龄、户主从事行业、家庭年非农收入、林地地块数量、商品林面积。据此本文提出加强政策推行过程中的灵活性;适当放宽抵押物亩数限制;建立并完善信任机制;强化林农自身建设以及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创新的政策建议,以促进面向林农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并真正缓解林农融资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