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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的相对性产物,它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或城乡结合部,被城市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没有或仅有少量土地的村落,是介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一种非城非乡的聚落形态。城中村内蕴含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这些关系与问题恰恰会影响城市未来的发展。因此,城中村改造不仅是对地理空间的改造,也是对城市社会空间的改造,改造之后城中村居民去向何方,城市又是谁的城市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基于这样的思考,本研究以城中村改造中主体的权利发展作为研究问题,对深圳市城中村改造进行深入分析。之所以选择深圳市城中村为研究对象,是因为深圳是一个小渔村发展而来的城市,其城市的生长历史就是城中村的发展历史,相较于其他城市的城中村改造,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更具有典型性。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在深圳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发生了许多权利冲突问题。为深入分析这些问题,笔者在城市功能理论、社会空间理论与城市权利理论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并结合相关案例对城中村改造的内在逻辑进行分析。具体而言,本研究遵循以下研究思路:第一章通过理论回顾的方式在空间与权利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解释框架,其中空间是城中村改造的行动场所,权利是城中村改造的策略依据,城中村改造是在空间与权利基础上的改造。在理论框架建构完成后,第二章回到了现实层面,深入分析深圳城中村的空间形态与空间价值,发现随着城中村地理空间和社会空间的型构,城中村个体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城市权利萌发。第三章和第四章则是分析城中村空间改造过程中的权利冲突问题,其中第三章结合城中村改造的具体案例分析了城中村的自上而下的改造过程,发现空间改造实则是一个空间生产的过程,在空间生产的作用之下,城市权利被重新分分配,权利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第四章则是分析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权利抗争问题,结合三个案例对权利抗争的起因、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发现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一条自下而上的权利抗争行动路线。第五章则回到应然层面,思考如何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权利问题的策略,提出城市的发展必须推行城中村的空间重构,要通过权利保障和权利发展来维护城市权利的平衡。城中村改造实质是城市空间正义的回归。一个城市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持正义的价值追求,坚持与城中村共生,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既关注空间又关注时间,既注意存量开发又注重人文保护,尊重城中村每一位居民的权利,实现权利与权力平衡,空间与人平衡,构建城市权利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