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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政府行政管理改革时期,廉政监察部门作为行政部门之一同样需要进行改革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廉政监察职能未能得到有效实现,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廉政监察机关缺乏独立性,职权不明晰,权限较弱;监察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廉政监察的预防功能未有效实现;行政监察部门的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实际发展的需要等等。针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通过对我国行政监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分析和对比分析其他学者相关研究成果,以及对我国行政监察实践的总结,针对我国廉政监察职能之所以得不到充分发挥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其中为了充分发挥我国的廉政监察职能则需要我国增强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调适机构设置并强化职权。循序渐进的推行垂直领导体制,拓展行政监察职权,是强化廉政监察手段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还要加强完善行政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廉政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以及激励与保障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相关配套机制,以更好的发挥我国的廉政监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