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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社会的兴起、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治理目标的提出,我国政府治理正逐步走向成熟,政府治理模式变革日益成为当前我国政治学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合作与协调已成为当代政府治理的重要价值取向,如何在现代治理理论主导下,构建一个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合作式政府治理模式成为当今中国政府改革的重要研究课题。
所谓政府治理就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达成共识和合作,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活动过程。它具有合法性、透明性、有效性、责任性、回应性、法治性等基本特征。在社会治理概念的基础上,合作式政府治理理念兴起。所谓合作式政府治理,就是在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公民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背景下,政府在发挥核心与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与市场、第三部门等众多行动主体的自愿合作、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以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是一种基于公民社会自觉自愿、参与合作的伙伴式公共治理模式,也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民主政府、服务政府和效能政府的必然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稳步推进政治民主化以及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在政府治理变革的道路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公民合作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在逐步提高,政府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在不断增强,治理模式逐步实现了由“管制式”向“合作式”转换。但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日趋复杂,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民主意识的觉醒,政府治理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
因此,为了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也要深化政府职能改革,建立合作式政府治理模式,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合作治理文化,建立完善公共物品多中心合作供给体系,完善合作式政府治理模式下的政府职能,提高合作治理模式中的政府治理能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合作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