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灾害类危机在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受灾地区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怎样实现对灾害性危机的有效治理,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关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进入了“危机频发期”,尤其是灾害类危机的频繁发生对我国政府危机治理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灾害性危机治理中NGO的参与及其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在NGO参与的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之间的协调问题便突显出来成为影响政府危机治理能力提升及危机治理效果的重要因素。尤其是两者功能协调不畅导致的功能缺失、功能相抵与弱化、功能受限等问题制约着政府危机治理能力的提升。解决好灾害性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功能协调的问题是提升政府危机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实现灾害性危机的有效治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灾害性危机治理因其治理的特殊性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因此,本文从政府治理的视角,通过对政府与NGO之间功能协调的研究,以期实现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两者功能的有效发挥、功能作用的整合、实现灾害性公共危机治理系统的优化升级。本文就该论题的研究共分为四个主要部分。文章第一部分就灾害性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功能协调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其相关理论,为论题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文章第二部分通过对灾害性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角色定位与功能分析、功能关系的梳理提出政府与NGO功能间需要协调的三种关系类型的功能;基于对协同学理论与公共危机治理契合性的分析,利用协同学基本原理构建灾害性危机治理系统中政府与NGO功能协调的演化模型;从模型分析中提出实现两者功能协调走向有序协调的四类关键因素。文章第三部分依据模型分析中的四类关键因素为基点,在对美国灾害性危机治理中政府与救灾组织之间功能协调进行评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灾害性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功能协调中的存在的问题;通过典型个案分析强化对两者功能协调中存在问题的认识。文章第四部分根据文章第二部分的理论分析及第三部分提出的问题与美国先进经验的借鉴提出了完善政府与NGO功能协调的现实条件;构建全面整合的策略支撑;加强常态化功能协调管理的建设三个方面有助于改善我国灾害性危机治理中政府与NGO功能协调的建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