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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是个人所得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应纳税额的大小。从国外费用扣除的内容来看,一般包括必要费用扣除、生计费用扣除和特别费用扣除三大类。费用扣除的实施不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平收入再分配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还具有优化资源配置和引导消费的功能。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我国的费用扣除制度也经历了多次修改,特别是1994年和2005年的两次改革,更是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生问题的重视,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个税改革依然不彻底,费用扣除制度中依然存在诸多缺陷,如税制模式不合理,扣除项目太少,纳税单位不合理,扣除标准全国统一化等,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费用扣除制度没有全面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公平的作用,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作用。因此如何更好的完善此制度就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进行写作的。本文共有四章,第一章论述了我国现行费用扣除制度的具体规定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章在分析比较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费用扣除制度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其共性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论述了我国费用扣除制度应明确的基本目标和设立费用扣除制度的意义:第四章对完善费用扣除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具体措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改分类所得税制为混合所得税制,然后再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增加扣除项目,减少不必要的减免税项目;改个人申报为家庭合并申报;实行税收指数化;制定各地区有差别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内外籍人士费用扣除额等。由于目前国内理论界在此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且不太全面系统,再加上作者本人的理论和实践经验都很有限,论文难免存在一些缺漏和不足之处,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