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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国在劳动法律关系领域从立法到实施已经有13年了。在这十多年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法制建设进程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构成《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背景,导致这部法律的出台并形成了它的社会影响力。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为解决劳动关系中的一些问题,增加很多以前没有的条文。现在企业认为合法的到2008年就违法了,比如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不付经济补偿金以及随意约定违约金条款,这些都不可能了。在劳务派遣中,实际用人单位把员工退回派遣单位后双方都可以不负责任,这些也不可能再继续了。尤其是合同订立方面,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后不订立合同,将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工满一年后仍不订立,就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以及如何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成为企业界共同关注的热点。本文以XX电力企业为个案,研究如何依据《劳动合同法》来修改现有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适应《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实施之后的新形势。具体内容有四:首先介绍了新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核心理念和立法宗旨;通过与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相比较,提出了《劳动合同法》的十大突破。论文接着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对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重大影响、风险和新机遇。然后以XX电力企业的人力资源现状为例,分析了当前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论文对解决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当前存在主要问题的措施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电力企业全员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