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据有关部门对截止2001年4月21日沪深两市1018家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统计,有943家公司发生各类关联交易行为,占公司总数的93.2%。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在我国证券市场的普遍程度可见一斑。 关联交易如果能够在公允条件下进行,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对上市公司有利。但是,由于关联交易发生在特定的关联方之间,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在缺乏有效监控机制的情况下,关联方往往扭曲交易条件,利用关联交易实现调整利润、粉饰业绩、侵占资产等目的,进而危害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侵害公司股东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的下常秩序。 在形形色色的关联交易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controlling shareholders)扮演了不可忽视的角色:一方面,控股股东运用其控制力对股东会、董事会施加影响,将自身的意愿转化为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的意志如影随形;另一方面,关联交易的最大受益者不是上市公司,而是他们的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现了利益输送的目的,而上市公司、少数股东(minority shareholders)则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论文选择中国上市公司大量的关联交易实例为研究对象,以控股股东在关联交易中的角色地位、利益冲突、权责配置为视角中心,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以下问题: 第一部分: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交换资源或资产,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的行为。其中,关联方包括因控制关系、重大影响关系、并列关系等与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经营决策上具有联系的企业,以及因为上述关系而产生的关联自然人。 关联交易具有两面性:正当的关联交易能够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上市公司有利;相反,以保配、扭亏、摘帽为目的的关联交易掩盖了上市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造成了巨大的经营风险,而以利润转移、资金占用、信用贷款为目的的关联交易则成为控股股东从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的有力渠道,严重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 第二部分:控股股东在关联交易中的角色。山于特殊的市场分割政策,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集中,国家股、法人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大股东控制现象明显而普遍。基于控制权,通过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买卖严重偏离公允价,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或者向控股股东转移利润,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系列关联交易使控股股东实现了非法的利益输送目的。与此同时,上市公司业绩下滑,市场竞争力FI益弱化。上市公司的少数股东利益同时受损,投资信心减弱甚至丧失。证券市场的功能也因关联交易的大量存在而大打折扣。 第三部分:控股股东在关联交易中的义务。对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控制力使控股股东的权力处于几乎不受约束的状态,关联交易|}1的控制力滥用更使控股股东的权责极其不对称。而现有的法律,无论民法、公司法或者证券法都未提供规范关联交易,约束控股股东行为的有效途径。 基于对公司经营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法律应当赋予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相同的诚信义务。控股股东须为公司的利益最大化而行事,与公司之fHJ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否则将对上市公司和少数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为少数股东寻求救济提供法律支持。 最后是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