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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的风格这一概念在国内和国外翻译界历来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由于对风格概念的理解存着较大的差异,所以在风格的可译性问题上存在着不少分歧。由于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无论是可译派还是不可译派都承认风格翻译的基础在于语言。从英国语言学家Geoffrey N. Leech以及国内翻译理论家刘宓庆等对风格的论述来看,现代理论比较侧重对语言文本的分析,试图找出具体确定的风格要素,区别于传统对于风格虚无缥缈的阐释。基于此,刘宓庆把风格看成一个符号系统,分为“形式标志”和“非形式标志”两大类。本论文旨在论述小说翻译前如何为再现原作风格进行分析准备,从而为抓住原作风格标志打下基础,通过将这些标志体现在译文中来再现原作风格。本论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介绍。介绍了研究的目的,范围,方法及论文的大致结构。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部分。它首先给风格下了定义;接着对中西方风格翻译研究做了回顾;然后简单回顾了风格可译性与不可译之争;最后提出了判断风格翻译是否成功的标准。第三部分论述了风格翻译的分析过程。首先对接受者因素(包括译者<以杨必为例>,原作读者及译作读者)进行分析;接着对原作者写作风格进行分析(以英国小说家萨克雷为例);最后引出刘宓庆的风格标志理论,并对原作风格进行大致分析。第四部分在前两章的理论基础上,以《名利场》的杨必译本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带有各类风格标志的原作段落对应的译文进行分析,发现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抓住了这些标志并将之体现在译文中,所以其译本成为再现原作风格的典范。第五部分做出总结。在翻译小说时,为了再现原作风格,应在翻译前做一些分析准备工作,翻译时应抓住原作风格标志,尽可能的将其体现在译文中,从而再现原作风格。同时还指出了本文的不足之处及今后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