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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网约车一直以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在“空姐”事件以后,民众对地方政府有关网约车监管的问题都有反思和意见建议。在中国,传统的出租车由于网约车的巨大冲击,传统出租车出现罢工和在政府门前举重闹事的事件更是屡禁不止。国家工信部、交通部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尤其是一二线城市政府都在网约车监管上作出了努力,围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都有地方政策,旨在缓和出租车和网约车之间的矛盾,净化网约车环境,并希望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能够和谐相处,两者共赢。但是地方政府在网约车监管过程中发现,网约车监管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不管是国家层面的,还是地方层面的,又或者是公众方面的。如:网约车监管法律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缺乏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支持。对于地方政府自身来说,分工不明确,主体单一,监管方式落后,观念陈腐,手段没有及时更新,不善于利用大数据时代先进科学技术。都是他们的问题。本文在文章中选取了个别的案例作为基础,并从案例中总结了相关的经验。从完善网约车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网约车市场准入规范、落实网约车经营监管责任、改进网约车监管的方式方法四个方面出发,对改善地方政府网约车监管提出了政策建议。在这些政策中,基本囊括了法律法规、意识、网约车监管责任、方式方法、建立合理的网约车市场进入准则等等各个方面。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本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网约车和出租车行业的矛盾,为政府提供公信力。网约车的发展涉及到各方的利益。乘客、政府、网约车平台、网约车的车主。根据网约车营运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服从型参与者、关键性参与者、背景型参与者和群众型参与者,通过这些政策的完善,可以维护网约车行业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本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网约车和出租车行业的矛盾,为政府提供公信力。网约车的发展涉及到各方的利益。乘客、政府、网约车平台、网约车的车主。根据网约车营运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服从型参与者、关键性参与者、背景型参与者和群众型参与者,通过这些政策的完善,可以维护网约车行业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