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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来说,操作风险是实际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而生动的议题。尤其是目前一系列国内外由于银行操作风险导致巨额损失的事件已逐渐引起了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关注,相关监管机构也将操作风险管理问题提上议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004)中操作风险列为继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后的第三大风险,并纳入资本监管范畴。在我国,由于关于操作风险的管理相对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管理比较薄弱,操作风险性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我国银行业的正常运营。所以对于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首先,在已有的银行操作风险研究理论及文献研究基础上,对银行操作风险的内涵及特征进行了深入剖析。其次,由于银行操作风险的产生离不开业务的操作者,因此本文以“人”为主要原因对操作风险进行了分类,分析每一操作风险的类型特质;再次,基于已有的理论探讨银行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源,主要从制度根源与人性根源两方面剖析了操作风险多元复杂的形成原因;此外,在理论分析基础上,本文通过对2008年至2014年6月的操作风险性事件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验证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形成根源,数据表明银行操作风险更多来自人性根源层面,且与我国商业银行的类型、层级、人员等级等有一定的关系;最后,本文根据形成根源构建操作风险“塔式”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提出外部约束的政策性建议。 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产生具有类型多样性、地域分布差异性较大、涉及金额较多等特点,其产生的根源原因除了制度层面的执行不力之外,更多来自人性根源层面。因此,通过“塔式”内部管理体系进行风险控制更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