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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频发的自然灾害给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时,也使得我国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工作压力骤增。如何有效实现自然灾害社会救助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工作本身相当复杂,需要通过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来加以规范,以确保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地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秩序。因此,加强对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十分必要。研究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是一个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的课题,不仅对于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而且能够对我国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工作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有利于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本文首先依据社会救助的相关理论,对自然灾害社会救助的基本理论予以阐述,分析了我国自然灾害社会救助的主体,并对我国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的历史源流进行了回顾。在查阅相关文献后,运用文献分析法、跨学科综合研究、系统分析法以及理论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自然灾害社会救助过程的各个阶段去研究该阶段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工作所需的配套性制度,构建了我国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框架,从制度层面对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在分析了当前我国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取得的成效及其所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创新我国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的路径选择。研究认为,创新我国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制度应从建立多级应急准备金制度、完善资金投入分担制度和规范资金补助制度等方面构筑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应急资金管理制度;从创新组织管理体制、构建志愿者保障制度和建立合作与信任机制等方面建立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志愿者组织参与制度;从确立强制投保的自然灾害社会保险制度、实行政府与保险公司有效结合的自然灾害社会保险制度和健全自然灾害社会保险基金制度等方面构建自然灾害社会保险制度;从在宪法中对自然灾害社会救助作出规定、制定自然灾害社会救助综合性基本法和完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专项法律等方面加强自然灾害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