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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1911年之前的道教戒律为研究对象,分绪论、正文、结语三部分阐述。 绪论界定了道教戒律的内涵,指出本文所论戒律为戒、律、清规。分析了道教戒律产生和出现的哲学依据是建立在道教道性论、人性论、生命观基础之上的,其神学依据是天人感应和善恶报应。指出道教戒律研究的现实意义,一是整理传统文化的需要,二是当代道教道风建设的需要,弘扬道教文化的需要。简述了道教戒律研究国内国际状况,并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最后,列举了本文研究的方法:历史研究的方法、伦理学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 正文共六章。 第一章论述道教戒律的发展沿革。根据道教的历史发展分期,结合道教教义、教理的发展变化,教团的产生、发展,整理编纂道教戒律典籍、传授戒律的人物等因素,本文认为道教戒律的发展大致分为四阶段:道教戒律的初丕、道教戒律的制定、道教戒律的充实、道教戒律的完善。初丕阶段(道教的初创时期),所谓的道教规戒仅有一些禁止性的规定,并未正式成形。制订阶段(魏晋南北朝时期),各道派大量制定戒律,所规定的内容由简至繁,内容以老子思想为基础,与儒家纲常逐渐相结合,并以神的名义颁布。充实阶段(隋唐宋时期),道教戒律理论十分丰富,并有不少道士重视戒律建设,整理和编纂了一些戒律经书。完善阶段(宋以后至明清时期),出现了作为戒律的补充的清规,以及从具有众多品级、条目的传统道教戒律中删繁就简而来的三坛大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