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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目的是在吸纳和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检视思考,透视和揭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本质内涵、外延及其价值取向,以期澄清一些模糊认识,形成新的科学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观,完善和创新教育均衡发展理论。通过对两个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一的县区进行抽样调查,进一步理清教育均衡发展的制约因素,并试图通过比较研究和实证调查研究,建构适合我国实际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体系,构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科学理念和实践模式,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指导和经验范例。所谓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县市区政府树立均衡发展理念,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调整义务教育发展思路,实现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建设上的相对均衡,确保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协调高质量发展,确保不同的受教育群体在接受教育权利、条件等方面达到相对平等。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最基本的表现是,城乡中小学校在经费投入、校舍建设、设施配备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均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在县域内实现学校建设的标准化、师资配备的均衡化以及教育质量的优质化。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基础是教育平等思想、教育公平思想、教育民主化思想、资源分配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其价值取向一方面在于追求教育公平,保障人的民主平等权利在教育领域的完满实现,最终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公平;另一方面是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实现义务教育的高效率高质量发展。公平和效率并不是一对对立的矛盾,而是辩证统一的。均衡的价值不是不要效率,质量是教育均衡发展的题中之意。通过对美国、日本、韩国以及台湾等教育较为发达或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的比较研究,我们发现其共同的经验和做法。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建立相对集中的投资体制;二是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三是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强力组织实施;四是统一学校建设标准,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五是关注弱势群体,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状况如何,应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标准,本文试图通过对巩固提高阶段的义务教育验收标准的学习研究,对义务教育发展各有关要素的深入分析,经过审慎的理论思考,建构一个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标体系或标准。标准建构依据的基本原则是:优先超前原则,协调统筹原则,政府为主原则,资源均享原则,重在普及原则,质量第一原则。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标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