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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家庭,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单位。“孝”是这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最重要的精神纽带。因此,“孝”作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核心之一,历来为中国封建王朝所重视和提倡。
在中国10-13世纪时的宋朝,统治者运用政权的力量,实施了一系列名为“孝治”的措施;官僚士大夫阶层也在家族之内积极倡孝,在社会各个层面大肆渲染“孝行”,极力推广“孝道”。这一系列行为的结果是——宋代民间的“孝”行为方式更加多样化,甚至还出现了许多畸形、变态的“孝”的极端行为。
这一时期孝道理论的建设更趋系统化、规范化,随着儒家对孝道理论论证的哲学化,佛、儒、道三家在孝道理论上互相融合,对宋人的思想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从“孝道”的发展历程来看,经过宋代政府的强化,基于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孝”已经发展成熟——在忠孝关系上,实现了“忠”先于“孝”的历史转折,使得“孝”在理论上有了严密地论证,在实践上渗透到普通百姓的日用。这是“孝”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作为一种政治文化,儒家“以孝治天下”的伦理纲常,在宋代社会的许多方面已经转化成为非常具体的实践措施或相当规范的制度化行政原则。
因此,我拟对“孝文化”进行一次断代史意义上的研究,以剖析“孝”——这一中国传统文化在宋代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