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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国际大背景下,金融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伴随着2006年中国银行业5年的过渡期的届满,中国金融服务业已实现入世承诺进入了全面开放阶段,但同时也存在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如何充分利用国际竞争力的同时,更好的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正确处理国际贸易纷争和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法律监管的关系,是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尽管金融市场开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金融稳定和公众福利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监管对于处于开放条件下的金融业更加重要。就像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一样,自由与监管也是一对复杂的矛盾体。法律给予的自由也是一种相对的自由,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自由。而那种没有限制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适当的金融监管有利于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进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以WTO关于中国金融服务的最新案例中国电子支付服务限制措施案为视角。以该案例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WTO中GATS框架下的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监管。并通过对案件专家组报告的评论,进一步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合理开放和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本主要利用案例分析、概念解析和条约解读的方式通过对WTO银联卡案的解读,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金融服务贸易法律监管体系进行构建提出完善合理的建议:首先,即文章的第一部分从涉案的主体机构、案件的发展进程和裁判的结果以及各方人员对案件的评价对WTO银联卡案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其次,在文章的第二部分对服务贸易、金融服务贸易和金融服务贸易监管三个相关概念进行了解释,并且重点论述了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规定尤其GATS及其附件中关于金融服务贸易是如何进行规制的;再次,文章的第三部分是本篇论文的核心内容。本部分对WTO银联案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具体分析,以此来引出第四部分也是本文的最终目的。通过本篇论文达到指出中国现有金融服务贸易立法的不足和缺陷,并提出合理的完善和改革的建议。并且为WTO银联卡案提出合理的执行措施的设想,为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行业的发展壮大争取宝贵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