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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事业是社会事业的组成部分,竞技体育是体育事业的重要方面,专业运动员是竞技体育的主体,直接承担着完成“奥运争光”计划的艰巨任务,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尊重运动员,保护运动员,切实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是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运动员保障包括工资福利、文化教育、职业培训、退役安置、医疗伤残保障等几个方面。其中,运动员的伤残保障是否切实到位关系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是否充足和体育事业能否可持续发展。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中国体育代表团竞技成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全社会对体育工作、对运动员空前关注。近几年,媒体报道的大量有关运动员受伤致残事件使得运动员保障尤其是伤残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也是一直以来体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本研究以专业运动员伤残情况为基础,结合体育总局现有运动员伤残保障政策和伤残保障的实际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献资料、实证分析、访谈调研、个案分析等方法,论证专业运动员伤残伤病的必然性,分析现有运动员伤残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专业运动员伤残保障基金筹设的必要性,提出设立专业运动员伤残保障基金的可行性和政策建议,在现有伤残保障状况的基础上,对伤残运动员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让他们足以应付医疗、康复和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以进一步完善运动员伤残保障体系,促进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