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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西方各国相继掀起政府管理模式的改革思潮,一些发达国家甚至率先在税务管理中提出“柔性管理”的理念,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一些更深层次的矛盾不断涌现并且逐渐成为阻碍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问题。因此,在行政执法理念不断提升的今天,如何在税收征管领域推进税收柔性执法的发展,已成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时代要求。自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首次提出在税务领域运用柔性执法手段以来,面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救济途径的典型障碍,税务部门已在规范税收执法、缓解征纳关系、处理税务争议等方面采取了行动,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布的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情况来看,税收柔性执法解决征纳双方分歧的结果并不像量化后的执行成效一样乐观。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2012年—2017年期间6份较为典型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审判书为切入点,采用数据统计比较和Nvivo质性分析的混合研究模式,通过节点编码厘清了税收柔性执法质效差异中不能通过量化方法来简化的复杂关系,根据树状节点编码结果得出纳税人需求和税收柔性执法供给之间存在偏差,税务机关与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收柔性执法的关注焦点不协同是造成税收柔性执法在结果上不显著的根本原因。本文主要划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绪论,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评述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第二章界定了税收柔性执法的概念,梳理了税收柔性执法与相关概念的关系,阐述了税收柔性执法的突出特征和基本范畴。第三章探究了提出税收柔性执法的现实需求,从税收执法的普遍问题和救济途径的典型障碍两个角度逐一分析。第四章针对现实需求考察了目前我国税收柔性执法的实践现状,对比分析执法成效与执法结果量化统计的差异。第五章基于税收执法水平提升的质疑,转而采用Nvivo质性研究剖析税收柔性执法质效差异的成因,选取6个税务行政诉讼审判书为样本,建立14个子节点采用三段式编码做归因分析。第六章为税收柔性执法质效提升提出可行性路径。本文创新点在于深入剖析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视角与以往的税收柔性执法研究有很大区别。首次在税收领域采用Nvivo质性研究对我国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作归因分析,通过编码、主题提炼、主题关联探究了税收柔性执法质效差异的原因,在研究方法上也进行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