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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淡化是指未经许可,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从而弱化、削弱了驰名商标同特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固有联系的行为。商标淡化理论最早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是随着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的经济功能及表彰性功能的崛起而发展起来的。商标最初只是作为一种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识而存在的,后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产销分离使得商标开始体现出其独立的商业价值,而全球贸易中品牌经济的突出优势使得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实际上代表了企业的竞争力,是企业人格的集中体现。这也就注定了对驰名商标的侵犯构成了市场竞争的一部分,任何未经许可的对驰名商标的使用都可能构成侵权,这种对驰名商标扩大化保护的要求也正是商标淡化理论的基础。 本文前言部分主要论述了研究商标淡化理论的背景和意义。正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商标淡化理论概述。该章首先分析了商标淡化理论提出的背景,即商标经济功能和表彰性功能的崛起;其次概述了商标淡化理论的提出及发展。第二章研究商标淡化的性质。淡化首先表现为一种商标侵权,因其侵犯了商标的商誉及商标显著性,商誉可直接表现为权利,而显著性可表现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其次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因其违反了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第三章是关于商标淡化的构成。其一,商标淡化针对的是驰名商标,因为淡化这种对商标的扩大化保护必须针对有限资源才能体现法律的经济效益;其二,当然必须有淡化行为;其三,淡化要求可能造成损害,在这里适用可能损害标准而非实际损害标准是由商标淡化的特征决定的。第四章着重探讨商标淡化的分类。理论上对商标淡化可分为弱化和玷污两种类型,至于退化,其更多表现为一种淡化的结果。第五章研究了商标淡化侵害的对象。商标商誉及显著性是商标淡化侵害的主要对象,对象研究对于性质及构成认定都具有积极意义,所以也是理论研究的问题之一。第六章论述了商标淡化理论研究意义的最终归结,即明确合适调整商标淡化行为的法律规范。文中作者从规范意义及实证意义两方面论证了商标法对商标淡化行为起主要调整作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起辅助作用的合理性。结束语主要总结了此次研究的理论成果,从法理角度统一了一些争议点,但仍有不足,需更多人的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