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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类来说,药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药品无时无刻不在保障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关乎着国计民生。因此,药品方面一旦出现问题,必然会影响到人们的身心健康乃至社会的稳定。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药行业也在蓬勃发展,在市场经济的主导下,其逐步摆脱了过去传统的经济发展形态,向着更加科学化、现代化的药品行业迈进。但是,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得药品行业的竞争行为也越来越激烈,尤其表现为药品价格的居高不下,这给我国有关部门的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怎样在法律上更好的规制药品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在药品领域反垄断的首要任务。医药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药品价格垄断的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这是药品价格垄断的成因之一;还有就是药品在流通交易的过程中由于环节较多,交易过程比较复杂也是药品价格垄断的成因。而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原料药的垄断、药品交易中的垄断以及行政垄断等,对药品行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损害,对于药品价格垄断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是十分有必要的。我国药品行业的法律体系目前仍不完善,存在薄弱的地方。法条的模糊冲突、相关法律配套不齐全、执法体系的缺陷等等法律问题都需要不断改进。由于欧美国家的药品输出和进口数量位居世界前列,对药品的研发技术也是世界顶尖的,因此他们比较注重对药品价格垄断的规制,有许多我国值得借鉴的地方。比如出台以保护药品消费者利益为目的专门的药品行业反垄断指南,研究特殊药品价格垄断的表现形式,尤其应该注意的是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相互交叉的行为和药品价格的行政垄断。在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的条件下,完善相关的配套行政法规,并且协调好《反垄断法》与药品行业法、价格法之间的关系,补充药品价格执法体系的漏洞,结合自身特点完善药品价格垄断的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