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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是旅游产业起步和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也离不开现象学对它的解释。2003年国家颁发的《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与1992年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相比较,为什么旅游资源的类型会大量新增?这是因为大批隐性旅游资源在陆续转化为显性旅游资源之故,也是现阶段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的趋势性特征。本文结合我国旅游产业发展的背景,构建起了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的理论体系,重点论述了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机理是由于人的意识活动对客观存在的旅游资源价值不断拓展认知和不断实践过程所致。论文首先界定了隐性旅游资源的基本概念:指一定时期内,会随着自然、社会环境变迁及相应的主体意向性体验过程而显现的被认为具有吸引力和旅游价值以及可能产生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然后系统阐述了隐性旅游资源的四种类型:“不完整”历史遗址遗迹型、无旅游形象载体的非物质型、有物质载体“无”文化景观型、观念性旅游对象型;全面分析了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的基本特征:相对于主体意识而言的离散性、静止性、模糊性、不确定性、主体依赖性和可创造性。论文进一步运用现象学、解释学理论阐述了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机理,力图在理论上寻找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与现象学、解释学之间的契合之处,剖析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的时空发展过程:创意→←旅游市场→←游客旅游经历→←创意,和其显性化的基本动力:价值观动力、形象思维动力、旅游体验真实性动力和平民文化意识动力。本论文建议,应将旅游资源隐性与显性的分类放入国家旅游资源普查分类规范的框架之中,以便进一步落实旅游资源普查活动的科学发展观,协调国家标准与主观认知间的关系,丰富区域资源总量,提高区域资源品位,完善隐性旅游资源区的价值观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