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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国家实力的不断加强,中国在亚太地区的经济影响力越来越大。中国有30多年的改革历史,其经济制度与会计制度的迅猛发展大幅度地影响周围各国经济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发展。中国财政部门于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使得中国会计准则制度更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相符,这也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的初步形成。吉尔吉斯斯坦是中国的邻国之一,其与中国的经济贸易发展越来越迅速,相互之间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在会计准则及制度发展方面,两国的发展轨迹很相似,因此,将两国的会计准则进行比较研究,一方面发现双方的共同之处,另一方面比较两国会计准则的差异并分析这一差异的优劣,扬长避短,有利于完善两国的会计准则。本文对中国会计准则与吉尔吉斯斯坦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研究,首先对中吉两国会计准则的概念及框架进行了概述,然后对中吉会计准则发展历程进行了比较,并从四个具体会计准则方面对两国会计准则进行了比较,包括中吉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比较、收入准则的比较以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准则比较。比较结果表明,中吉两国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时的会计处理存在差异,且吉尔吉斯斯坦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无形资产的定义及摊销方法方面两国存在差异;在确认收入的具体条件方面存在差异;以及在资产减值损失中,吉尔吉斯斯坦并不接受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等计量属性。此外,在借款费用、关联方交易及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方面,两国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通过对这几个有代表性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两国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以及这种差异带来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相互借鉴两国会计准则中的优点,制订和完善吉尔吉斯斯坦的会计准则体系,希望能够使其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完善成熟。希望吉尔吉斯斯坦能够以新的会计准则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和行为,从而全面提升吉尔吉斯斯坦的会计信息质量,来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并有利于促进中吉两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关系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