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渐尖锐——在土地供给无弹性约束下,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在18亿亩耕地红线约束下,如何保障“城镇化”顺利推进是当前面临的核心问题。与此同时,农村宅基地布局过度分散,使得在特定区域内难以形成一定的人口密度,这必然导致农村公共物品和服务提供的低效率。农民分享城市化收益的迫切需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得广大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严重。在此背景下,“宅基地换房”模式,以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与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减少挂钩、土地出让资金与城镇化建设资金挂钩的办法,实现了土地和资金的“双闭合”,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有效推进了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但在这个过程中,宅基地产权关系模糊、监督和制约机制缺失、利益分享机制不明确、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机制不健全,使得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根本上的保障。农民有被“双失地”和进一步“边缘化”的危险。本文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切入点,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对“宅基地换房”模式进行了系统的论述,通过分析宅基地换房的法律和理论基础为起点,结合天津市“宅基地换房”的具体实践,探讨了天津市“宅基地换房”的合理性、存在的问题及可移植性,最后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借鉴PPP模式的相关经验,提出了基于农民利益保护的宅基地换房推进城市化的演化路径。“十二五”期间,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明晰宅基地相关主体(政府、村集体、农民)的产权关系;在培育第三部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减少行政干预的范围和力度,建立健全宅基地换房过程中各主体的利益补偿和分享机制,尤其应注重引导农民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并配套相关保障机制,才能最终实现“村民”向“市民身份”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