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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已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本文选择理雅各、辜鸿铭、王福林三个不同时期的英译本进行对比研究。翻译离不开译者对原文本的阐释,是一个理解与表达的双向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理解是对原文的接受,解释则是对原文的阐释。哲学阐释学的代表人物海德格尔将“时间”与“历史”引入文本阐释中。伽达默尔则进一步提出“偏见”和“视域”的概念,并指出任何阐释都逃脱不了主观的“偏见”,完全的客观的阐释是不可能的。阐释视域是随着“偏见”的改变而不断发展的,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本文运用乔治·斯坦纳的阐释学四步骤即“信赖”、“侵入”、“吸收”以及“补偿”,对所选三个译本进行了详细分析,描述了它们之间的差异,揭示了差异形成的原因,同时探讨了典籍翻译的评价标准问题及复译问题。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学术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论语》的认识和接受水平也在不断发展。所以《论语》被越来越多的学者重新研究,重新翻译。这就出现了《论语》复译的现象。《论语》的复译是一种时代发展的必然,是人们认识水平提高的表现。《论语》的复译非常必要。复译不仅使人们对《论语》的理解更加精确,而且使其更加广为流传并且流传的更加深远。依据哲学阐释学,翻译的本质是阐释。所以,在评判译文时,一方面应当允许不同译者对原文本的不同解释的存在,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尊重原文本的意向性,使我们的解释尽可能接近作者原意。